石油产品闪点测定 |
◆ 定义:石油产品在规定的条件下,加热到它的蒸气和空气混合气与火焰接触发生闪火时的最低温度。以℃表示;闭口闪点指用规定的闭口闪点测定器所测得的闪点,以℃表示。 ◆ 测定原理:在闪点的温度下,只能使油蒸气与空气所组成的混合气燃烧,而不能使液体油品燃烧。这是因为在闪点温度下油蒸发速度慢的缘故。这时蒸气混合物很快烧完来不及蒸发出一批燃烧所必需的新蒸气,于是燃烧也就停止。实质上,闪点就是微力爆炸。可燃气与空气混合后,形成爆炸混合物,当火焰靠近它时就发生爆炸。但不是所有的混合物都能够爆炸,在混合物中可燃气体过少或过多都不会爆炸。过少时由于过剩的空气吸收爆炸点放出的热,因此,没有使热扩散到别的部分及引起其他部分气体燃烧的可能;过多时,因为混合物内含氧不足,混合物也不会爆炸。按物理本质闪点相当于加热油品使空气中油蒸气浓度达到爆炸下限时的温度,也就是说,油品通常在爆炸下限时闪火。除汽油外,所有其它油品在室温条件下,不能形成爆炸混合物所需的蒸气浓度,必须给油品加热才能引起闪火。
◆ 测定控制:
★ 试验闪点低于50℃的试样时,应预先将空气浴冷却到室温(20±5℃)从实验开始到结束要不断地进行搅拌,并使试样温度每分钟升高1℃。
★ 试验闪点高于50℃的试样时,开始加热速度要均匀上升,并定期进行搅拌。到预计闪点前40℃时,调整加热速度,使在预计闪点前20℃时,升温速度能控制在每分钟升高2~3℃,并还要不断进行搅拌。
★ 试样温度到达预期闪点前10℃时,对于闪点低于104℃的试样每经1℃进行点火试验,对于闪点高于104℃的试样每经2℃进行点火试验。
★ 用点火器调节螺丝将火焰调整到接近球形,其直径为3~4毫米。
◆ 分析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 试样的水份超过0.05%时,必须脱水,脱水后取试样的上层澄清部分供试验使用。
★ 闪点测定器要放在避风和较暗的地点,才便利于观察闪火。为了更有效地避免气流和光线的影响,闪点测定器应围着防护屏。
★ 进行点火试验,在试样液面上方最初出现蓝色火焰时,立即从温度计读出温度作为闪点的测定结果。得到最初闪火之后,继续点火试验,应能继续闪火。在最初闪火之后,如果再进行点火却看不到闪火,应更换试样重新试验,只有重复试验的结果依然如此,才能认为测定有效。
★ 大气压力对闪点的影响要进行修正。
★ 取样量必须准确,控制火球的大小与油液面的间距离,保证升温速度合乎要求。
◆ 闪点测定的意义:
★ 从油品闪点可判断其馏分组成的轻重。一般的规律是:油品蒸气压愈高,馏分组成愈轻,则油品的闪点愈低。反之,馏分组成愈重的油品则具有较高的闪点。
★ 从闪点可鉴定油品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因为闪点是有火灾危险出现的最低温度。闪点愈低,燃料愈易燃,火灾危险性也愈大。所以易燃液体也根据闪点进行分类。闪点在45℃以下的液体叫做易燃液体,闪点在45℃以上的液体叫做可燃液体。按闪点的高低可确定其运送、贮存和使用的各种防火安全措施。
★ 对于某些润滑油来说,同时测定开、闭口闪点,可作为油品含有低沸点混入物的指标,用于生产检查。通常,开口闪点要比闭口闪点高20~30℃,这是因为开口闪点在测定时,有一部分油蒸气挥发了,但如两者结果悬殊太大时,则说明该油混有轻质馏分,或是蒸馏时有裂解现象,或是脱蜡过程中用溶剂精制时,溶剂分离不完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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